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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电捷通公司关于美国301调查的立场声明
西电捷通 发布时间:2018-4-4 16:51:16

    西电捷通公司是一家专注于网络安全技术的创新企业,从事网络构建所必须的基础安全技术研发与创新,通过与全球合作伙伴协力推动产业标准的形成,为互联网健康发展注入新动力。
    我们对美国政府日前发布301调查结果,并出台对中国输美产品征税建议清单表示强烈关切,这将损害包括本公司在内的广大中美两国企业的利益,不利于两国经济发展和民众福祉。
    作为一家在美国等16个国家有着18年知识产权投入的中国企业,西电捷通愿意以自身从事前沿技术研发、全球技术转让等知识产权实践的经历,陈述事实,告知真相,让大家了解一些处于垄断地位的巨头企业,出于对全球技术和知识产权领域公平竞争的担心,以绑架知识产权议题为手段,抹黑正常的技术转让及其知识产权商业活动,抹杀中国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付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果,谋求巩固垄断支配地位,恶意侵犯中国企业知识产权。

    一、坚持自由贸易,反对贸易讹诈
    美国政府此次调查指控中国涉嫌侵犯美国企业知识产权,强制技术转让,存在借保护知识产权之名行贸易讹诈之实的嫌疑。
    以知识产权和技术转让为特征的全球技术贸易持续发展且势头迅猛,究其根源,在于技术和产品复杂度指数级增长的情况下,任何由少数或个别企业,甚或一个国家实现全部技术供给都是不现实的。相反,唯有通过全球技术和产业市场的资源配置和自由整合,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市场需求。营造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商业生态环境,建立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商业模式,成为企业创新产品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的必然选择。这在信息产业表现得尤为突出。
    在全球经济密切交互的格局中,保护知识产权是基本共识,也是应共同遵循的行为准则。中国政府在短时间内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保护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全方位地推进保护知识产权执法行动,所取得的成就有目共睹。
    中美都有保护知识产权的强烈愿望。但是,如果歪曲事实,无视中国在短短30年中走过了发达国家耗时数百年的知识产权发展历程,无端指责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不力,这是错误的做法。

    二、坚持技术进步,反对技术封闭
    中国企业在技术研发、企业治理和品牌建设方面,一直依靠长期不懈的专注和投入而取得进步,进而在产业链各个环节有了正向的技术分布,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领域的竞争力日趋增强。中国企业深刻认识到“科学技术无捷径可走”这一根本规律,并正遵循这一规律奋发图强、勇往直前。
    15年前,西电捷通更具安全优势的无线安全技术(WAPI)被美国企业严重歪曲打压,美方对于突破性的技术创新缺乏基本尊重,在美国垄断企业的驱动下,强行推行已在全球范围内被不断证明存在严重安全缺陷的美国企业技术,完全无视全球消费者的安全。类似案例中,个别美国巨型企业的利益得到了无原则的保护,其在产业的垄断支配地位不正当地获得巩固。此类技术封闭行为不胜枚举,不仅仅存在于个别的技术市场。
    我们认为,全球任何一家企业、组织或个人,都拥有投入技术研发和享有知识产权保护的权利。对更好、更强的技术和知识产权的追求,是所有企业的本能。试图在核心技术领域采取屏蔽他人的手段,继续构建超级垄断及单边优势的行为,注定要失败。科技发展史一再证明,技术的发展和纷繁创新,有赖于全球科学家、众多企业的协力参与,任何主观臆想中的“大者恒大”都将落空。

    三、坚持企业平等,反对歧视对待
    中美是当今全球重要的两大市场。试图削弱中美专利保护制度,挑起中美贸易争端,以期为自身的绝对市场利益服务,这是行不通的。
    近年来,部分美国企业,尤其是信息产业的巨头企业试图弱化各国专利保护制度,谋求绝对控制全球产业和市场,为此在世界各国不断游说。美国商会研究报告指出“美国科技精英近年来并没有太多变化,无非就是谷歌、苹果、Facebook和其他受益于削弱的专利执法权的老公司。这些公司试图通过支持像High Tech Inventors Alliance这样的游说机构来确保他们的市场支配地位。”彭博社对此认为“很清楚的是,过去几年中的专利改革努力已经对美国目前的创新经济造成了很大的伤害”。
    美国巨头企业持续侵害全球中小企业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系统地实施针对标准必要专利的“反向劫持”等行为。在中国,这些企业一面利用其知识产权形成的强大竞争优势持续获利,另一方面通过专利反向劫持等方式不断削弱中国企业竞争力,使不少中国企业深受其害。
    这些美国巨头企业的做法,与美国政府所宣传的“公平、平等”知识产权保护主张形成强烈反差,它们根据自身利益需要而进行的不正当行为,不断挤压着中美两国中小企业的生存空间,持续冲击全球技术市场秩序,长期侵蚀全球技术创新和民众福祉。
    让各方了解301调查背后的策动者及其成因有助于解决问题,西电捷通自身就有一项在美专利申请遭到无合理理由拖延的经历,最终历时近9年才获授权,导致公司既定的美国市场商业开发计划被迫取消。此外,西电捷通在参与国际标准开发中也屡遭美方系统性阻挠。西电捷通的经历并非个案,中国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遭受美方歧视性对待的情况并不少见。我们呼吁,美方需要同等对待中国企业在美合法利益诉求。

    四、坚持契约自由,反对滥用垄断地位
    美国301调查报告中指责中方强制技术转让,真的会有企业被逼迫签订不符合自身利益的商业合同?这显然有悖于基本的商业逻辑。
    市场经济有着自己的平衡法则和秩序规则,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市场主体契约自由。商业活动的前提是双方自愿,涉及技术转让、知识产权这样的企业“命门”问题,任何一个理性的企业都不可能出让自己的根本利益,强制技术转让及其知识产权是一个伪命题。反过来说,企业自主达成的约定,就应该严格遵从,而不应借口所谓“强制技术转让”而违背契约自由精神。
    外国企业在中国享受了多年的超国民待遇,中国入世以后,积极建立公平的竞争环境,外企的特殊待遇被逐渐取消,这使得部分外企无法继续享有特别的竞争优势,但是大部分企业能够适应新的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正当的赢得良好收益。美国政府不能因部分美企在中国市场上意图获得绝对垄断利益,同时又畏惧市场竞争,就以国家行为为其背书。
    我们反对贸易战。希望各方尊重知识产权,以建设性的方式处理分歧,共同营造企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4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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